关于协议履行与废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8:00:07
甲方:xx 男28岁
乙方:xx 女6岁
1、2009年8月28日下午由甲方送乙方到XX市第二中医院继续治疗:
2、住院期间乙方需要两人护理,一人由甲方请人护理兼(小学一年纪),另一人由乙方代理人护理(小孩父亲)其误工费按照XX公司实发工资为准):
3、住院期间伤者生活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代理人生活费自理,伤者住院期间按照600元/月算:
4、治疗终结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在XX地方找一所小学就读;

伤者右脚大拇指骨折.
伤者与7月20受伤当晚住进XX市第二中医院治疗(也就是协议上第一条的医院),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全部由我承担垫付(22天4000医疗费3000生活费).伤者于8月22日出院,出院后医生要求继续门诊就医.按照病情决定是否动手术.
伤者家属出院后无任何赔赏证明向我(甲方)要求赔赏8万RMB.我不同意,于是他就强行堵我们公司一天的门,之前把女儿丢我公司2天.最后经过司法部门协商,才达成以上条件.
我在协议达成第二天送他到XX市第二中医院,医生说伤者没有住院必要,不开住院证明,于是家属说到372武警医院去住院,372医院值班医生看了伤者片后说没有床位,目前没有必要做手术,叫我们下个月的今天来医院拍片复查,然后伤者家属就说既然医院都不收我们就回XX县在协商,在协商不下的情况,于是到家第二天他又说找到一个接受他女儿(伤者)的医院.听说这个医院很黑.
我想请问, 在协议第一条送到第二中医院没达成的情况下,我能否拒绝履行后面几条,如果我拒绝履行,会怎么样,毕竟当初我已经让步那么多,家属不但不领情还提出更多的要求,而且保险公司只承担一个护理人员的工资,我自己还要单独承担一个护理加家教.还叫我负责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600多,精神损失费加营养费等... (很多人包括交警110与很多部门都人都说这家属、太没道理),他也不上述,因为没有任何赔赏证明,他自己也知道上诉不可能陪那么多钱.
想请各位帮我想个办法,废除这个协议.

既然你们已经签了协议,那就照协议办事啊。协议上指出由甲方送乙方到XX市第二中医院继续治疗,医院不收那责任就不在你了。
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了就让他们去上述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