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问题..达人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2:27:50
我父亲去年去世
可来不及立下遗嘱
我们家里3口人,我 母亲 父亲
可父亲还有个儿子,是父亲前妻的
现在问题就是,我们家的房子 还有公积金
现在他要拿一份
我说他凭什么拿 我和老爸一起生活18年(今年18岁)
我从没看过他,也就是我和老爸18年里
他一次都没来看过老爸
老爸在医院他都没来看过,包括老爸出葬时都没来看
现在他却要来分家产

我想问他有没有权利? 他完全没有尽到照顾的责任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你父亲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也有继承权。与你和你母亲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到这种情形了,可以通过法院解决或者协商。

你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取得遗产。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抚养的,分配遗产时不受此影响)

他当然有权利获得遗产。

至于你说的这些情况,可以通过法院解决或者协商。

他有权继承,如果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那么,你们可以主张他少分或者不分。

对方和你有平等的继承权

收集没有尽到扶养义务的证据~~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