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改回曾用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43:32
大家好啊!有个问题想问一下! 我现在19岁了!大概几岁的时候改过一次名字!现在想改回小时候的曾用名!不知可不可以?可以的话应该怎么操作?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自然人的姓名自主选择权,你可以自己觉得叫什么名字的,只要不违法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带着你的户籍等证明,去户籍所在地基层派出所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所以,改回曾用名属于公民变更姓名,请自行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完全可以。怎么样改还怎么样改回来

可以! 去公安局申请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