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鉴定以及劳动关系等问题 急急等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00:41
各位老师好:现在有一系列个人劳动关系的问题和疑惑,请老师们指点迷津。我先谢谢了。
案例概况:当事人,男,28周岁,2009年4月17日在北京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民营单位签订 “试用期协议书”,之后在4月18日前往外地出差。在外地出差期间于2009年4月24日,下午去往工作目的地时,不慎由高处摔落,造成“右腿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以及左腿胫腓骨远端骨折”(当晚当地骨科医院诊断)随后住院治疗。并进行右腿内固定物手术治疗。{注:事发前后经过均由 上级直接主管领导在场,随后的住院等事宜均由主管领导协助办理}。经过20多天医院治疗,后在5月中旬 出院回家 治疗至今。
前后相关治疗费用一切现在由个人支付。
从事发到现在4个多月时间,自己病情情况 应该恢复70%,现在想尽快解决这个灾难性的事情,所以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专家老师,还请多多支持,具体问题如下:
1、出差后单位给个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好像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没有工伤保险,请问:近期回单位后,保险公司承诺给与报销的费用外,其他没报销的金额,是否应该由单位承担给与解决?若单位不给报,怎么办?
2、若单位在事发1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事故,那自己近期去申请工伤认定,还需要单位出具哪些证明资料吗?(个人现有资料:试用期劳动协议书、外出工作胸牌、单位徽章)若当地劳动部门,认定是为“工伤”的话,用人单位不予采纳和认可,怎么办?
3、现在右腿内侧还有固定的2个钢钉,院方要求明年3、4月份做取出钢钉手术,要是 做工伤残疾鉴定,必须要到“内固定物取出后”才能做鉴定吗?要是根据个人意愿,内固定物永久不在取出的话,近期是否可以 做鉴定呢?谢谢
4、如果要到明年内固定物取出后,再做工伤残疾认定,但现在 个人又不愿在该单位继续工作,怎么办?如果近期回单位 主动申请 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之后相关的一系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单位还能给补偿吗?该怎么办?谢谢
5、如果在相关工伤补偿等问题上,单位不予主动解决,互相推诿,用时间来消磨,又该怎么办?恳请各位专家老师,帮忙解惑。谢谢了

1,剩下的单位负责,这是肯定的,但前提是你必须要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办其他的事情。
2,不管单位什么意见,你还是要去申请工伤认定,你的资料已经够了,若果不够,劳动局会让你补充的。认定是工伤的话,你就别管单位的态度了。
3,鉴定我不太了解,但我知道鉴定必须在认定工伤以后才能做,现在可以不考虑鉴定问题。
4,你就是没有必要辞职,因为只要你上班,他就应该你给发工资。如果你辞职的话,补偿会给你的,但我担心单位不会很简单的给你,可能会通过诉讼才能要来。
5,工伤确认以后,在做完了伤残鉴定,在要钱,单位就不给,那就先劳动仲裁,不行就诉讼吧,没有其他的好办法。

给的分这么少 真不想给你解释 上面的也说的差不多了 在给你说明白点
1、商业保险是有报销上线的,国家的工伤保险是没有上线的。所以差额由是肯定有单位负责的。
2、需要的材料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索取,因为是制式的。包括(工伤认定申请报、事故伤害报告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诊断证明、由劳动部门做的工伤调查笔录等),准备好材料。提交劳动部门,需单位盖章签字部分如单位不配合可以空着(劳动部门会对企业下达举证通知书)
3、工伤残疾鉴定是没有时限的,把工伤认定拿下来后等治疗终结不需要继续治疗后才可以进行评残。需要继续治疗或者没有休养好是不能评定的。
4、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你现在在治疗期间是算在工伤医疗期间的(认定申请表最后一栏有一个表格是工伤医疗期的确定表,劳动部门根据你提供的诊断证明给你确定大概的医疗期),医疗期中工资单位是需要继续负担的。
5、认定(相关费用单位及时负责)、评残后(何时解除劳动合同何时计算赔偿金额)单位不予解决的首先要去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基本上不能解决),解决不了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相当费劲)。
本人建议,鉴定完毕后去当地劳动部门算出相关费用然后和单位协商,私了。差不离就得了。打官司。。。哎。。。

1、单位不交工伤保险,他也得承担工伤费用,单位自己倒霉。单位被给报,先到工伤鉴定部门取得鉴定(在无其他合理原因一年内),再到劳动局告他。
2、还要有医院证明啊。你只说是工伤,让单位举证说不是(这是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