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中所需要的单据中:这个条款是软条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37:37
A COPY OF SUPPLIER'S LETTER ADDRESSED TO THE LC APPLICANT CERTIFYING DESPATCH OF ONE SET OF NON - NEGOTIABLE SHIPPING DOCUMENTS DIRECT TO LC APPLICANT BY COURIER SERVICE WITHIN THREE WORKING DAYS OF SHIPMENT.

这里面的shipping documents 包括海运提单吧?如果包括那不就成了软条款了吗?还是我理解错了?很着急的想知道啊!!!或者这只是一个证明
大家帮个忙吧

不属于软条款,原因:
1)首先这个单据要求的是“SUPPLIER'S LETTER ”
就是说,只要你出具了这样抬头的 单据,内容按照它要求的写,
不论里面内容要求你做的事情,你是否做到,银行是不会管的;

2)关于这个“SUPPLIER'S LETTER ”里面要求你做的动作
-三个工作日内快递 NON - NEGOTIABLE SHIPPING DOCUMENTS ,
首先你必须弄清楚,SHIPPING DOCUMENTS是指除汇票以外的所有单据(不仅仅是提单),NON-NEGOTIABLE的话你寄副本的话就可以了,客人要这些单据的目的,在于天准备报关报检事项,是有理由的;
另外,银行审单的话,不会去深入研究你是否有做到这个动作,
如1)所述,只要提供表面上符合要求的单据,银行是不会抓这个不符点的

3)特别提醒,如果说,条款里规定,要求交单文件里,要有客人签的回条或者收据,那就是软条款了。

这个是一般的条款,标准的,没有软条款的;

其中涉及到提单的,他们也只要求non-negotiation的,副本即可。

SHIPPING DOCUMENT是信用证中规定的除了汇票之外的所有单据,你这个条款是非常正常的条款,实际上就是一个受益人的寄单证明,要求供应商出具一份证明函,证明一套副本的装运单据(SHIPPING DOCUMENT)在装运后三个工作日内已经通过快递直接寄给了开证申请人。

是要求你寄副本(NON - NEGOTIABLE )单据,并证明你已经寄了,这跟软条款搭不上界呀.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信用证问题请你继续问哦。

这不是软条款,因为只要supplier出具这样一封证明就行了,这对supplier来说是轻而易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