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合同已签但房款未清,卖方违约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29:25
约定两年以后付清。现在未到一年,目前房子已住,卖方要求收回房子,买房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过户的话就别理他,没过户就看楼上的意见参考吧。
前提是私产啊 ,不动产的定义就是指私产房在买卖租赁的过程中是以房管局或当地派出所备案时间算起并为依据的。并不是说有个什么合同就OK了

按照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处理。
由对方向您支付违约金,并可以要求他赔偿您的相应损失(比如:再次找房子搬家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