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相关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10:23
有以下问题想请教:
我们公司有很多个大部门,但我所在的部门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可能会关闭,近期公司以组织调整为名,将人员调到其他部门或个人不愿意去的岗位,于是很多同事都因此而辞职。这是否是变相裁员?如果是自动提出辞职,公司就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了?
新的劳动法中有提到如果岗位调整需双方协商,若协商后不同意调离,公司是否可强行要求调离?这样的情况我们要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从四月到八月期间,我们公司已经有50人因此自动提出离职了。
能否协助告知如何对应公司如此做法。谢谢!
合同中有提到是管理岗位,但只提到岗位调离需双方协商,没提到需要服从公司调动。这样是否对劳动者比较有利?

劳动合同中有明确工作岗位的必须按合同执行,如果公司强行调岗的可以要求辞职及赔偿,如果同意了,合同中有明确薪酬的按合同执行,不能降薪.
没有的话公司要调你也没办法,一般的公司制度中都有一条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条款,这个符合的.

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广东胡律师:

单位调你们的岗未经你们同意,你们提出离职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