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来帮帮我吧,电信简直太垃圾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6:58:07
电信太可恶了,连学生都骗!!有懂法律的朋友帮下忙吧,帮我支个招看我能怎么办!管用了一定会再追加分的!

前些天电信在学校里推销天翼的卡,我们去学校里的“中国电信”的营业厅了解情况,当时那个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了她们的一个套餐说是可以设置亲情号,设了这个不管我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任何地方给亲情号打电话接电话都只收漫游费,1、2、7、8月份放假期间不收任何费用,注意她确实说的是一分钱也不收,可是当我们打10000号询问详细情况的时候却说到了外省亲情号和其他号没什么区别,都要收市话费和漫游费,1、2、7、8月份无漫游费只收市话费。知道了我们就很郁闷,我和朋友去办这个号主要就是为了互相绑定了亲情号放假期间在家里互相打电话可以不要钱才办的,当时听了她的介绍我们还怕听错了还问了很多遍,问她是不是我们绑定了亲情号放假的时候到了外省我们互相打电话是不是打接都不收费,还特别强调了的,她说是的。我们本来都有个移动号返话费要到明年才返完的,可就为了这个,我们当时有四个人都在场办了三个,还有另外一个也是学生但不知道是大几的也在办这个业务他应该也有听见我们的对话。我们是9月4号上午打10000号发现的这个问题,电信的服务也垃圾的很,我问她是他们的工作人员给我们的错误信息才导致我们办这个的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可话务员却一再要转接给其他人,我说刚刚已经转接过了不要再转接了,她却说是我理解错了!太气愤了,要是我一个人的话我就有口难辩了,可我们当时那么多人都在场还特地问的很明确,怎么可能都理解错!!电信的客服还这样,电信到底还要不要做了!!现在是10000号让我去找给我介绍卡的人,可那人让我找电信找10000号!!
9月4号上午打10000号知道的情况,还遭到10000号的一再转接,她们还让我去找那个营业厅。中午去找那个营业厅介绍卡的人,她一开始还承认她说过的不收钱的话,而且她们当场给她们的一个什么经理打电话也没弄清楚资费情况,我们还都录了音,她们说让我们留个联系号码,让电信的人来给我们处理,还说这样的话我们有权利给退掉。9月6号再去那个营业厅的时候,说她现在明白怎样收费了,我们做决定吧,我们就说我们不要了退掉,她说可以。她一再说她是按照那个单子上说的,她已经开始想赖账了,当我们说她当时确实是说过到省外是不收费的的时候她却说这个不要提了,明天周一他们上班了过来给你办

这位同学你好!
  见到你的遭遇,作为同是生活在几大运营商的网络之下的人,我深表同情,对于此事,鉴于你已经与商家进行过沟通,且对方没能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你妥善解决,看来,通过一些方式进行和解已经不能达到保护权益的目的了。那么,在这里我给你一些建议:
  1.你可以拨打该服务商的免费服务电话对该营业厅进行投诉,注意:不是一般的咨询,而是要明确地告诉话务员,我要投诉。因为,客户满意度是与该营业厅的效益直接挂钩的,接到投诉必须及时有效地处理,否则会直接影响到该营业厅的经济效益。这样,该营业厅会主动找你联系,一般情况下会妥善解决;
  2.作为消费者,你可以到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可以到消协上门投诉,也可以拨打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该项投诉会直接反映到电信营运商的高层服务部门。像你这种情况的小问题(对于运营商来说),一般不会多费周折;
  3.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将这些无良运营商推上法庭。由于诉讼的标的额很小,所以你不用担心诉讼费用会很高。虽然从法律层面上讲,商家的广告一般不构成要约,而是要约邀请,即有可能他的说法不能被认定为合同的内容,但是,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营业员关于给你提供的服务的说法很明确的话,那么即构成要约,也就是说具有合同的效力。据此,诉讼中你可以有如下的几项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确认该营业员的宣传具有合同的效力,并据此要求电信营业商继续履行合同(即按约定的时段免费等),否则将由运营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因营业员对实际资费的错误宣传导致了你对该项服务的重大误解,基于该重大误解,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范畴,你可以主张撤销该合同;
  三、由于营业员的错误宣传侵害了你对该项服务真实内容的知情权,那么,你可以主张对方对于你知情权的侵权损害赔偿(即由此产生的话费等);
  四、事实上,由于运营商的原因将导致他对你宣称的资费状况根本无法实现,因此,在与运营商解除合同时,运营商应承担缔约过错责任(一般为由此产生的话费及因为合同纠纷产生的费用,如路费、电话费、误工费等等)
  五、注意证据的搜集一定要合法,录音要在公开场合(双方在场),不能在该营业厅内安装监视、监听设备等,否则会因为涉及商业秘密而致使证据被排除。尽可能多的提交证据(如同学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