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不公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00:10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是多长十年八年)公司能给你申请工伤吗?(玩笑)。既然是企业老板生活肯定好过(拿着工人的血钱)去香车美女……………………………………………………………………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任何原因不能超过一年)为没为过民生考虑,
工伤的评残标准都定的很低,《比如脊椎骨折下了内固定都定八级伤残,脊椎骨折康复后人还能干体力劳动吗?(尤其是一家的顶梁柱)他的生活来源在那里?》。

因此造成很多没有给交工伤保险的企业,想尽一切办法拖过一年去,国家劳动部门又不予受理。使受伤者更雪上加霜。让很多企业逃过法律的约束。
那个垃圾领导定的法律 !跟周温来总理差远啦!回家卖红薯去吧 ………………………………………………………………………………………………………………………………

有同感!我国口口声声说劳动是最光荣的,口口声声要保护劳动者权益,但社会最看不起的恰恰是劳苦大众,不劳而获者被认为是有能力有办法受尊敬的人;劳动者的权益根本没得到有效的保护,工伤待遇远低于人身损害赔偿。一个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可以索赔百万,但工伤死亡,十几万就打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