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写辞职报告吗?如果需要提前要提前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3:34:04
我在一个企业上班,适用期是三个月,现在是处于适用阶段,与企业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因家里有事要辞职,我提前7天向单位写了辞职报告,可负责人却告诉我要按程序走,必须一个月后才能走,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在提前7天就通知了单位的做法是正确的,方式上可以口头提出书面的更好。你单位负责人一个月后才能走的做法是不对的,这是一种预告辞职的方式,是任何劳动合同都可以采用的方式,而试用期的应该适用上述的规定。
当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在实际运用时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你可以 以一种委婉的方式表达一下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有就是也可以把辞职的时间提前一个月后在交给负责人,把自己的实际问题向领导说清楚,灵活处理比较妥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