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合不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38:26
我在一家发廊上班,我们有签一年合同,我们上班是没有底薪的,就是说你洗一 个头就有一个头的提成。我们每天的上班时间是十一个半小时,有时候你加班了,也没有额外的加班费,只能给你补钟,就是说你今天加班两个小时,那哪天你有事的时候,可以晚来上班两个小时。一个月有四天休息,但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就不可以休息了,在法定节假日或周末上班也是按提成算工资,也没有额外的加班费。
我们也有像全勤奖之类的奖金,奖罚制度都有,但我们没有底薪,但合同上有写,保证每月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
(好象规定的最低工资是八百多)

我们刚进来的时候都有交“伙食费”800元,我们是十号左右发工资的,所以就等于还押有十天的工资,要做到

合同到期才有得退。(我们这里是包吃包住的)

我不想在那里做了,那么我该怎么在合同还没到期之前解除合同,并且拿到我的押金和工资?

你这相当于计件工资,应该基本合法的。
十号左右发工资的,所以就等于还押有十天的工资----这个不算压工资的,上个月的工资在这个月底前发都合法的。
我该怎么在合同还没到期之前解除合同---按合同上的通知时间提前写辞职书通知老板(一般是一个月),做好交接工作,可拿回应得的钱,要马上走的,一般每提前一天都要以一天的工资做代通知金。

从法律上来说是合法的,但是从用工制度上来说又有点不近人情。所以你不能接受就辞职,再找其他店,估计也差不多的。所以你的问题只能有2个办法,要不忍着,要不辞职。

这种事就是不合法,也没有地方管,你只能忍耐,要知道现在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