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以各种理由阻碍探视孩子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15:27
离异3年,孩子判给男方,现9岁。每月按时支付生活费400元。离婚协议书上是每月可领2次.女方在支付生活费外平时在物质上,孩子的学习补课上都额外支付的,不太计较。认为孩子总是自己的。希望他能快乐。起初每月休假日可随意接领孩子,但近期女方再婚,男方在领养上多次人为阻碍。男方从一月4次到一月2次,每次3小时。原因有一次领回家伤风了。要求女方写保证书领回期间出任何事情医疗,护理,学习全部有女方负责,女方认为要是医疗金费可全部负责,但照料上毕竟学校离男方近,协商照料。女方主管上没有伤害孩子的道理,不愿写此保证书。男方就每月只让女方看2次每次3小时。女方想每月2次双休可领回家。协商几次无用,请求相关支持
首先非常感谢你的回答,其实你一针见血说到点了,他有点恨我的。是我提出离婚的,但是事情的根源在于他自身。所以他说不到我什么。现在孩子读书不是太好,原先到我这是请英文老师补课的,其实我认为孩子学习是最重要的,孩子也蛮喜欢到我这里的。但在父亲面前就跟我不太亲了。孩子放假可带他去旅游,对孩子是有益的,但不能领回来就不可能有这机会了。在他那里根本没这可能。其实我也是希望孩子好。为什他就想不通那。我很难过,他把自私覆盖了孩子的快乐。真的只能退让吗?

通过法律的调解能达到自己目地,可是导致离婚的根源可能不太好,男方可能受的刺激太大,阴影到现在没愈合,女方要是为了孩子(恋母情结)的健康成长应减少探望的次数为好,你也不想你的前夫和孩子有个快乐的家庭生活吗?你探望一次男方的家庭或许就是一次感情的纠葛,男方尤其是在教育孩子的方面以后更难,严历一些孩子可能会反抗,或去你那,以此躲避,给男方更多的压力,女方也不必担心孩子长大还是跟你亲的,多考虑男方一点了,别逼男方太甚了,要不问题越出越多

离婚后,对方以各种理由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更不同意孩子更改名字,我该怎么办? 离婚后非抚养方探视孩子的时间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我,孩子母亲无正当理由拒不负担抚养费,请问在她负担抚养费之前我有权停止她的探视权吗 离婚后男方未履行抚养的义务,女方是否可以拒绝其探视子女? 我与男方离婚后,房产有我一分吗?我和孩子能有居住的权利吗? 离婚后,发现已有身孕(离婚前已有一男孩子),如果孩子生下来,男方是否还有权力过问和干涉孩子的权利. 如果孩子户口在女方家乡,经过法院孩子判给男方,离婚后男方有没有权利把孩子户口牵到自己家乡? 孩子不满周岁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以这种情况我的同事能否提出离婚? 探视期间男方把孩子带走 男方离婚后再婚,能否再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