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医鉴定正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8:35:06
分不多、但请有善心的人帮我解答下:
半夜有人闯入我哥家在喉咙上刺了一个直径3公分的伤口、离大动脉仅不到1公分的距离
而法医鉴定却为轻微伤?法医鉴定书上没写什么凶器、包括切入角度、离血管差多少?伤口的具体位置也没有?
第二次法医鉴定结果竟然还是轻微伤?不过伤口写了个2公分?伤口位置竟然跑到了肩膀?瞎子么?
而派出所非要等一个法医鉴定结果才确定上报立案不立案?
像这种案件还需要法医鉴定结果才能立案?
这样的行为构不成故意杀人罪?

“轻微伤”一般不给立案,即使立了案送到检察院也不会起诉。
到派出所立案,“重伤”才行。
如果“轻伤”,只好自己去法院提起自诉了。
重找一家信得过的鉴定机构看看。

补充:不一定非得有法医鉴定才给立案。立案不需要有足够证据,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求刑事责任就行。可以去公安局申请复议,要求立案。或去检察院,要求对公安进行立案监督,逼他立案。

可以把你哥哥带到公安局去给他们看伤口。如果知道是哪个人刺的,把此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住处等一切线索告诉公安局。

此人已构成伤害的事实和结果,如果当初有杀死你哥哥的故意,就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仅仅具有伤害的故意,就成立故意伤害罪。

广东胡律师:

你对于法医的鉴定不服可以上上级鉴定机构去重新作鉴定;

有了法医鉴定的“轻伤”对方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1,干脆叫你去当法医好了
2,干脆你去当警察好了
3,不懂就多百度下,态度谦虚一点!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确实需要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并且是达到轻伤以上才能够立刑案的,否则只能做行政案件处理,至于你不满意鉴定结果,可以到上一级的鉴定机构要求重新鉴定。我想法医的鉴定结果一般是不会有问题的,因为他们是吃这口饭的,不会随便给人出不符实际的证明。我想跟你说的是,一般人看来很重的伤有时候也无法达到轻伤的,这种情况很正常。

不管你说的多严重,不管离大动脉1公分还是0.01公分,没扎到,都不算!脖子那里没有伤到重要器官的只能按长度定伤情,看你说的只能定轻微伤。
法医不给定是否是故意杀人,他们管不了那么多!

鉴定归鉴定,鉴定不是你嘴说什么就什么,你说割了一个直径3公分的伤口,那只是长度,并不指深度,轻微伤说明对一个人的健康影响很小,那是看结果的,不是看有杀人的行为. 至于你说的法医,我觉得你脑子糊涂了,法医干什么的你知道吗?99%鉴定死人的,你这种伤应该到医院去鉴定.再说了,就算不能以故意杀人逮捕他,也能以入室杀人未遂或入室抢劫的罪名逮捕罪犯,我严重怀疑你说这些话的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