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续签合同,提出辞职,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55:23
从2007年12月31日工作至今年6月30号到期。今年5月份的时候因为我不喜欢销售岗位要求换内勤岗位,老总同意,工资从6000改为4000,但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老总前几天要求我转回销售,我没接受所以辞职了。但是现在要我赔偿之前的培训费户口办理费用(这两个我签了协议认了)以及社保费9月份的,请问,我是否可以要合同到期日至今的双倍工资呢?或者2年2个月的赔偿金呢?
那双倍工资,应该是算6000的还是4000的呢,,还是应该补8000一个月呢~~人事只要求我给钱,没提这事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要求从你工作第二个月起直至一年(共十一个月)的每个月双倍工资

2、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的这种情况是必须缴纳你的培训等费用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广东胡律师:

1、你后面合同没有续签,你可以要单位支付你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按你实得工资来算;

2、你签了协议的话,按劳动合同法你是要承担培训费用的。

从到期后可以计算,双倍工资

可要求双倍工资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要不到赔偿金,因为你是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