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怎样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19:16
我家原在市郊农村,在我6岁时我爸爸去世(今年我已30岁),妈妈和我就到另一个城市(在同一个省内)居住生活,市郊的房子一直出租.现在我那个村子准备拆迁,听说不但房子赔钱而且地皮(庄基)也赔钱,因为村子庄基地面积大,算下来只地皮赔偿款就有几十万,所以我的两个姑姑(一个就在本村居住,一个在外村,她们都有各自家庭和孩子)要求分得地皮赔偿钱,请问她们有这个权利吗?另:农村房子是我爸爸与妈妈结婚后盖的,且土地使用证还是我爸爸的名子。恳请专家帮我回答这个问题,谢谢了。
这与妈妈后来嫁人有没有关系?

一,农村的房屋使用权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继承。
  二,请看相关规定: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

如非遗嘱继承则有争议去法院仲裁

她们非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房屋应该是这样分的
有遗嘱的遵遗嘱
没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果你有爷奶应该你妈妈二分之一,剩下二分之一你、妈、爷、奶各四分之一
如果没爷奶就你妈先得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你、妈再每人二分之一

夫妻婚后财产归夫妻共有。
这个遗产有你妈妈一半,剩下的一半是你的,如有爷爷、奶奶他们和你共同分这一半。与你妈妈改嫁没关系,改嫁后她的权利并没有丧失。你的姑姑没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