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会付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06:39
我想咨询下,我在一个工厂上班,老板有我们的身份证信息,老板还有一个职业就是做假烟酒的,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把我的身份证信息拿去签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而那个商铺正是他租来卖名烟名酒的,但是他那些都是假货,我想问下如果以后他被工商部门查封了,我会被牵连吗,我会付法律责任吗?因为商铺出租合同上的乙方是我的身份证信息

不会,他冒用了你的身份证,侵犯了你的姓名权。

你是安全的,还是可以告他的。

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要求鉴定那个合同上面你的签名,不是你签的话你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你还能起诉老板侵犯你的身份权。

如果你没有参与,也确实不之情的情况下,你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但如你所述,你现在就已经知道了

明知是造假的,你还在那里工作,建议你到工商局举报

只要那份租赁合同不是你签订的,问题不大.你完全可以主张不知情.

租赁关系和买卖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如果你的名字仅仅是用于租赁合同而没有用于参与卖假货,且你能证明你没参与,那么你不用负责任
如果店铺经营许可证上登记的是你的名字,那么你就要负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