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0:39:49
A和B结婚后得一女,而后离婚并且A、B再婚,A与C结婚后无子女,现由于C的家庭暴力导致A离家四年毫无音讯,现如今A老母去世,以前居住的房子拆迁得到住房3套都已被C霸占,现今A与B所生一女向C索要家产,请问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

关于你的问题,首先必须明确财产归属。
A的母亲的法定继承人为A,虽然A失踪四年没有音讯,但没有被宣告死亡,仍然拥有继承权。
因此,A的母亲的房产应由A继承。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也就是说,A的母亲的房产在A继承后属于A和C共有。

A和B的女儿是A的法定继承人,但A并未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没有开始,A无权要求C交付房产。

建议如果想要房产的话,A和B的女儿可先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A死亡,在公告期满并宣告死亡后,A的遗产继承开始,则A和B得女儿可以参与继承A所有的财产的继承。

但是,要提醒一句,因为财产归A和C 共同共有,按照继承法规定,A和B的女儿只能继承三套房产中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