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租房产如何纳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1:40:39
我单位出租房屋,承组方主要用于经营,按规定应怎么提交税金,涉及一个名词"超过起征点部分",起征点的标准是什么,我是山东的,请给予指导,谢谢

房屋出租各地的情况有所差异,不知道你们那边是怎么规定的。
营业税的起征点,现在开始时上调到3000.
按照我们这边一般是一年一次来进行纳税(方式上各地也有所差异)
具体你要缴纳的税种税目如下:
营业税 税率5%,如果是3000的话,营业税150.
城建税 税率5%(市区7%,县区5%,乡镇1%),税负是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即7.50元
教育费附加 3% 即4.50元
房产税 税率是从租计征,税率12%。3000*12%=360元
合计应该是:360+150+7.5+4.5=523.00元。
(注:各地有所差异,仅供参考)
呵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楼上错了,LZ所说“超过起征点部分”,这句话本身就错了,因为有两个原因:1.营业税的起征点只对个人有用,2.个人超过起征点的不是超过部分纳税,而是只要超过起征点就要全额纳税。
单位出租房屋按5%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额=租金*5%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本企业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7%和3%
房产税,如果出租房屋用于联营并承担相应风险,就是按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若只是固定收取租金,就是每月租金*12%
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出租房屋如何计算纳税
根据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明确如下:
  (1)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依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但从 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的用地,应按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其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依5%税率缴纳营业税。但对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免纳营业税,达到或超过营业税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纳营业税。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营业税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