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了不属于自己应得的工资可能面对什么法律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36:28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工作,辞职了后前医院可能由于未将人事部的资料更新而一直在每月按时给我发放基本工资,之前觉得奇怪怎么帐户上时不时会比我印象中的余额多出一些,后面跑到银行查了详细的帐户记录才弄清楚可能是怎么一回事,现在算了算了实际都多用了几千块钱不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款项了,很担心万一以前的医院发现了会有什么后果,谁能告诉我一下应对方法啊?

你这个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多领取的工资。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应当返还不当得利,具体返还利息时在知道前后有所区别,知道之前的利息不必返还,但是知道之后的利息必须返还,至于返还本金前后没有区别。

直接到医院告诉他们实情,该怎么就怎样,这事不算大,顶多把多拿的还人家就行了。这事毕竟不怪你,说不定还嘉奖你呢。小事情,不用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