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一个法律赔偿问题,关于漏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47:43
我现在迷惑得很,只好来求助大家了。
楼上的房子是卖掉的,但是他在外打工,房子并没有装修也没人住。
他的自来水是入户了的,却并没有安装堵头或者水龙头。
我们的水阀都在单元楼下,本来他家的水阀是物业关掉的,但是不知道谁去打开了,人也找不到了。那么多人摸了水阀,指纹也没有了。
于是他家水漫到我们楼下,家里的吊顶全泡烂了,但是人家楼上的只是买了房子就走了,并不在家,也什么都不知道。
进户水是开发商提供的,物业和自来水公司安装进户水有标准吗?可以不安装堵头或者水龙头吗??我现在到底该找谁来负责呢??是楼上的?还是物业?还是自来水公司?还是开发商?还是报个案然后就不了了之,自己承担损失呢??
晕死了,求教大家。谢谢!

1、先去找物业关掉水龙头。物业没有钥匙,有联系不到户主,报110或者消防破门关水。
2、找物业查到楼上的户主,联系他协商。
3、起诉楼上户主。他有过错,自己的物业要妥善保管,不能影响他人。而且水龙头谁开的,你当然不清楚,谁开的当然得有钥匙进门才行,谁有钥匙户主才知道,钥匙交给了不妥当的人,不妥当的人有开了不妥当的水龙头,不妥当的水龙头结果影响了你家,原因就是这样的。所以户主应当赔偿你的损失。
以上,希望能够帮到你。

楼上的房东负责你的损失,他可以再找相关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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