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费用索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7:46:47
由于是单位原因造成停工,合同要求9月底工程竣工;拖到现在抹灰还没有进行,现在下发文件砂浆必须采用商品砂浆,此部分增加费用是否有施工单位承担?请教!理由!

你的单位是指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和你说了吧
1、建设单位 这是建设单位造成的,你不光是可以索赔后增加的费用,停工损失 工期你都能索赔
2、施工单位 正好与建设单位相反,是跟你要索赔的
理由就是你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执行,在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大意,原词记不准了,呵呵),造成工程损失(非不可抗力原因),由责任方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合同法上也有规定,你好好看看你的合同的正本,那上的通用条款和合同的补充条款

造成停工的原因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你指是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你可以不必承担,前提是你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一、确实有损失发生: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由于砂浆由现场自己搅拌变成了必须采用商品砂浆,如果继续施工费用肯定要增加。
二、增加的这笔费用不是承包商的责任且也不属于承包商所应该承担的风险:因为是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停工,因此,责任在甲方而不在施工单位,但是否在承包商所应该承担的风险之列,那得看你们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示范文本,那该原因应列为不可抗力,应由甲方承担。
三、施工单位已经按照规定执行了赔偿程序。
从上述的分析来看,如果抹灰施工没有开始进行,那便没有增加费用,施工单位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但如果施工开始,那施工单位便应按规定步骤及时履行索赔程序,增加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负责。
问题是建设单位所造成的损失不单单是此项费用的增加,同时它还导致了施工单位的窝工损失,施工单位应该针对这个损失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当然,如果当初你没有按要求的步骤履行索赔程序,那这部分损失只有你自己承担了。

有问题 找监理 让他出面协调解决 毕竟是第三方
不过 某些问题 应该在项目的合同中有所指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