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二手房过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31:06
06年买的二手房,由于当时过户税费比较高,故房屋买卖在公证处做了公证,但并未去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房款已经付清,有收据。房屋房产证及土地证在我手里,上面还是原房主名字。

今年准备过户,但原房主已经死亡,房主是女方,老公还在。当时卖房原房主夫妻双方均无异议,房屋属女方独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请问:现房主已经死亡,现在过户如何操作?(能联系上原房主老公。)

麻烦大了!
联系上原房主老公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书,变更到其老公名下,再和其老公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没有第二条途径可走!

你这个比较麻烦,对于房产的事情公证是没有用的,现在的房子等于还是人家的,房主死亡剩余的房子是财产了,他的老公子女可以继承的。
你自己去公证处问问吧,然后再到你当地的房地产交易大厅去问问!

虽然是女方独有,但是女方去世后根据遗产继承的顺序她老公就继承了她的财产,如果女方死前有遗嘱就根据遗嘱。关键是看这套房产作为遗产由谁继承,然后找继承人过户。

话说回来,你都已经付了房款了,为什么不把过户一起办了呢。当然,你手头的公证和收据都有法律效益的,他们必须要跟你过户的。如果遭到拒绝,可以起诉。

联系上其配偶以后,让他到派出所出具一份死亡证明,然后凭死亡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一起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