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7:40:44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问题咨询

我妻子因交通事故,造成“右股骨远端骨折”。由对方用车送到医院,当时未报案,但在事故发生3小时后,报警。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责任在对方,我妻子无任何责任。住院一周后,目前已离开医院,在家休养。
在此咨询:
1、 请求对方进行事故赔偿,应该包括哪些项目?
2、 如果协议解决,大致可以向对方主张多少钱的赔偿金额?

1、根据伤者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2、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事故发生在哪里,无法为您估计数额,只能告诉您大概原则。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

我告诉你哦~
医药费,这个是肯定的,按照发票来结算
你妻子如果没有满50周岁,则有误工费,按当地标准计算,需医院建休时间证明
另外,住院期间交通费,伙食费
伤好了后再去司法鉴定所鉴定,看能否构上伤残,构上则有伤残赔偿金
其他则不大有了~
协议解决建议你不要弄,因为对方有保险的,他不会愿意和你协议的
他需要按规定来算钱,然后去保险公司报回来.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等等 具体数额取决与你们的损失

很多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