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被公司解除时,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该怎么计算(专业人士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3:55:14
我是06年10月10日进公司的,09年11月30日将被解除合同。
前后合同签过3次。前两次的合同期限各为一年,第三次合同期限为3年,至2011年10月9日止。
二楼的!!!!!据我所知经济补偿应以《劳动合同法》的生效日期即08年1月1日为界来分段计算的

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劳动补偿,未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你自2006年10月10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止,累计在公司工作3年零1个月20天,公司需支付你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月工资标准为你去年的平均工资(全部工资+奖金+补贴等)/12

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你可以得到3个半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