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如何拿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23:49
今天我进了一家私营企业,经理说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1000,但是经过以前的教训,我想签劳动合同,可是经理说,过了试用期再签,你说这样合法吗?如果像以前一样,过了试用期不发工资(一种是试用期工资1000,另一种是转正工资1200+提成),那该怎么办?

不签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从你工作的次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没有交社保,还可以要求补交社保,试用期内也一样

准备好证据,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单位不发工资,就去劳动局投诉

但是由于没有书面约定,所以工资发多少就不好说了,只能说你可以要求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不能说你能要求口头约定的1000或者1200+提成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强制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是事实确定劳动关系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试用期期间也应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提出订立单位拒不订立的,你可以携带能证明在其单位工作的有效书面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证投诉或举报。
注意,由于各地劳动监察部门对举证材料的要求不尽相同。但一个统一的规范是:胸卡、工作证、考情表等有单位盖章和劳动者姓名的书面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启用人证的,必须为该单位在职员工两人以上(含两人)出具的书面证明书及证明人的身份证及能确认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