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不拿工资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39:04
我于2008年12月份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实习,当时没有签定任何协议,只是口头上说是没有工资,表现好就留下。我因为想留在这家公司,就同意了。于是我在这家公司一直实习了7个月,没有一分钱。到今年7月份,公司给我转了试用(2个月)。现在我的试用期已经到期,公司却以考核不通过为由让我延长试用一个月。请问:1.我实习期没有协议没有工资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否违背相关规定?2.公司可以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吗?如果我由于拒绝延长试用期而被开除,是否说明公司从一开始设下一个实习陷阱?

这样做的确是不太道德,但他们不违法。

首先 你们没有签合同,口头承诺表现好就留下,你也答应了。所以在法律上并没有欺诈或是侵犯你的权利,因为你是同意的。

其次,既然是试用期,他们和你签试用期合同了吗?如果没有,他们是违法的,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他们让你试用2年,就意味着2年的合同。

第三,这样的公司,如果他们既没有试用期合同,也没有试用期工资,请你离开
因为他们的做法根本不正规,他们很有可能在你做完第三个月后,说你还是不合格让你走人。

实习只是为你的就业作铺垫,积累经验而已。完全没必要吊死在一个树上,现在开始马上再投简历找实习吧。
实习没有工资的做法我觉得从一开始就不能接受,因为公司根本不尊重你的劳动和智慧。现在市面上大部分正规公司即使是实习也是签订实习期合同的。

实习期没有工资是你自愿的,也不违法

试用期应该付工资的,但不知道你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了吗?还是口头说7月份开始算试用?

另外试用期的长度是和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关的,3个月的试用期的话,合同期限起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