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到了交房日期,银行贷款没有下来,开发商说不能收房,但物业费要交,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58:38
我今年6月初办理的贷款,九月底交房,但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说我贷款没有下来,不能收房,但物业费还是要照收,这个我就火了!!!
贷款是你开发商收了我的材料去办理的,说是大概一个月就可以了,现在拖了4个月,现在不能交房,还要我交物业费,我不能入住,还要交物业费,我冤不冤啊我,请懂的朋友给我出出主意,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

交房之日起,就是你拿到钥匙的时候,开始缴纳物业费

可以起诉他,如果协商不成。

收房后才能收物业费.没收房不交.现在收物业费等于抢钱.

看看你们的合同注明约定的交房。如果是开放商那边拖欠的,就直接要求开发商处理。

一起坑你,老百姓找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通俗点说: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是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事情,实际是银行给你贷款,你拿首付款和贷款合计的全款去买的开发商的房子。虽然银行是开发商找来的,但开发商没收到房款不能交房是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的合法权利。如果因房贷没有到位,且没有收房的情况,应该不用交物业费,但售房合同约定房款最迟到位期限的,购房者房贷没到位的违约责任由购房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