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税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02:36
我总公司在北京,而我在深圳的办事处上班。北京公司以深圳办事处没有营业执照为理由,拒绝给我办理社保(但是签有劳动合同,是北京的劳动合同版本,但也没有享受北京的任何福利措施),但是每个月工资的税金还是照常扣除,同时业务提成什么的,也要算出扣除税金的部分。
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如果违法,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帮我解决问题,我可以加分!
帮帮忙啊! 帮帮忙啊!

1.在异地经营的办事处都要在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工商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否则被视为非法经营。
2.按照相关(社保局、劳动局)规定应该办理社保。
3.你说得税金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如果你的收入(业务提成也包含在内)在个税缴纳范围内,那倒是你应该缴的,那公司没错,因为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而这税金和社保扣款是两回事情,

无执照经营问题,你向你所在地的工商局反映;社保问题你可以向社保局反映。但最好在反映前与你们总公司说一下,先礼后兵,正常情况下,有2种结果:1.总公司怕你举报,会帮你解决社保问题,毕竟是他们没道理。2.总公司为此先开除你。
自己掂量着吧。

自己掂量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