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 我是否要继续赡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19:48
爸妈在小时候就离婚了 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爸爸 我想知道如果比如10年后 我妈跑回来让我赡养 我可以拒绝么? 按照法律 我可以不养么?
你说的这些只是针对父母对孩子的抚养 能把关于儿女对父母的赡养有关条例发给我看看不

要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按你的描述,那位母亲年老后,孩子有赡养义务。
  即使当初这位母亲没有支付抚养费、探望孩子等行为,没尽到任何母亲的义务,或在人间消失了很多年,孩子也不能完全免除赡养义务。

肯定的告诉你,必须要赡养。

当然要养!不管法律怎么规定,他们都是你的爸爸妈妈,这是我们做孩子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本没什么好说的!

当然必须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