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候:半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如何经济补偿。国庆快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0:44:44
上海公司,上海员工
1、09年3月17日到岗
2、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09年10月份)、未缴纳社会保险;
3、公司注册郊区,有小城镇和大城镇社保账户;无公积金账户;(招聘时候说缴纳4金的。。。)
问题一:补偿项目
1、以公司未交社保的理由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申请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赔偿金:6个月薪资(4/16-10/16);
3、申请补缴社保费(按缴纳大城镇保险及公积金计算);
这样计算是否合法?是否有遗漏?请教!
问题二:要走怎样的流程去申请??
1、与单位协商??
2、12333电话投诉?
3、到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4、到哪里申请仲裁??
问题三:个人需要提供、准备哪些材料?
1、工资单复印件(老板签字的?)
2、考勤卡?
3、有老板签字的单据复印件??
在线等候,谢谢各位专家:)
谢谢胡志海大律师!
补充几点:
1、工资是发现金的,是我发的;
2、我是办公室员工,员工登记表是我负责填写的;
3、公司的人事基础资料奇缺;
4、与老板的谈话录音可否做为证据?
5、我担心,不签合同不加金的黑锅有我自己来背(人事部的领导推卸给我)
请指教!
谢谢

广东胡律师:

1、你申请的补偿是正确的,不过公积金并不属于《劳动法》强制要求的,你申请不了;

2、你这个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下面的流程去走及搜集证据: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企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证据:
A、你的工资是如何领取的,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吧。

爆发吧,不要再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