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搜查证对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家中搜查是依据刑法多少条之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7:40:24
最近碰到一起诈骗案,为了做份搜查笔录,想了解下,具体刑法多少条内容规定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搜查”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搜查活动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实体法,是专门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多读一下刑诉就行了

是刑事诉讼法不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