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型民事纠纷的理赔及人身损害的法律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30:20
2009年9月30日,正是秋收时段,我妈妈在我家的承包田上整地(注:我家是农村的,有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村里分的土地),我家田地旁边的是我们村另一家的,中的玉米。他家收玉米,运输玉米的时候地的一端有道路可以通行,但要出于方便马车要走我家地。我妈妈在整地时候,认为车轮碾过会使土地变硬,不利于整地。告诉他家不要在我家地走马车,并说明原因。但是他家人仍然不同意,只说为了方便。我妈妈就上前拦阻不让车经过。对方儿子(30多岁)从背后将我妈妈推到,并辱骂,强行行马车。造成我妈妈手腕骨头轻微骨折,现场目击者只有我妈妈和对方老两口和他儿子。次日,妈妈因伤病去县里第二医院就医,共花费医药费1000余元,暂时由自己支付。对方无表态。目前乡里警方已经介入,现场受伤的照片、询问笔录、医院的药费单、手腕的CT等证据已经在乡派出所。
我想问:家里人该怎么办?对方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能否由受害人直接上诉县里法院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可否同时上诉?可以包括什么方面?

我也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我也不知该怎么利用法律武器解决这事,故发帖求助多谢了
也可给我发邮件:bzy200520062007@126.com

手腕轻微骨折看你的说明应该不构成轻伤,而是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应提起民事的人身赔偿损害之诉。

你可以先做鉴定(也可以不做),最好先等警方的调查结果,看是否属于轻伤,是否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治安管理案件,再视结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根据伤者的情况做法医鉴定。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

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得看你妈所受的伤达到什么程度,如果达到轻伤或者以上者就能构成故意伤害,如果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是不能构成刑事案件的;照你描述的情况因该还达不到轻伤吧,所以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不太现实,但是,可以追究他的民事责任,如果能协商赔偿的话,最好通过派出所的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就行了,实在他不给你赔钱的话就可以去起诉了,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看护费、营养费、以及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费。

是否构成刑事案件要看你妈所受的伤达到什么程度,如果达到轻伤或者以上的即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仅仅是轻微伤的,则不构成刑案;从你所述的情况看还达不到轻伤,所以无法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因此,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如果能进行协商赔偿,则可通过派出所的调解达成赔偿协议,若他不履行赔偿,则可上法院诉之,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