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我有无遗产继承权的问题 请高手大侠们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5:00:56
我的爷爷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 我的奶奶先于爷爷去世了 我爷爷有4个儿子 我爸爸排行老三 爸爸妈妈离婚了 爸爸又在爷爷去世前一年去世了 请问我作为我爸爸的独生子有这套房子的四分之一合法继承权吗
为什么有或为什么没有 请用相关遗产继承法详细说明 谢谢了

本结论是以你说的以下前提为依据作出的:
  1,这套是产权房,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你祖父并且是你祖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2,你的祖父、祖母一共只有这四个孩子。
  3、最重要的是:你祖父母和你父亲都未留下遗嘱。

  结论:1、这套房子原产权份额是你祖父与你祖母各占50%。
  2、你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
  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
  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这套房子产权的分配流向是:
  1、你祖母去世,属于她的这房子的50%产权由你祖父和包括你父亲在内的四个孩子各继承10%。
  此时产权情况是:祖父:独占60%
  其余四子:各有10%
  2、你父亲去世,属于他的这房子的10%产权由你继承。
  3、你祖父去世,属于他的这房子的60%产权由包括你父亲在内的四个孩子各继承15%(60%的四分之一)。由于此时因你父亲去世在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有关代位继承的规定,本应由你父亲继承的15%份客由你代位继承。
  因此,你此时的产权应为10%+15%=25%。

  本案维一可能有争议的地方是:你祖母去世时间与你父亲离婚时间的先后顺序。
  若是你父亲离婚在先,本案结论就同以上所说。
  若是你祖母去世在先,就涉及到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诉讼时效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可个别讨论。

  以上,不知是否已解释明白。

你可以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