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很急,希望懂法律的人士帮助,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8:17:33
我一个朋友的同事在2002年假造了他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问银行和公积金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是他同事自己付掉的,现在这套房子价值200万,当时我朋友不知道这回事情,但是他同事是个好赌的人,后来被我同事发现后,他说一有钱会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3年后,又想抵押房子问银行贷款还赌债,于是骗我同事去签合同,说是有钱了可以过户签字了。于是我同事又被他骗了。这期间的所有贷款都是由他同事自己付的。因为房产证上是我同事的名字,所以一定要他签字才起效(虽然当时买房时的证件是假造的)。2009年,他同事因为欠债太多,跳楼自杀了,他爸妈为了还债把房子卖了,卖得得200万都是由死者父母所拿。现在房屋贷款已经付清了,所以我朋友想让死者的父母私了,给他10万元现金。然后立下字句:以后死者的任何债务问题与他无关(因为死者的外债还有很多,我朋友怕别人找上他,所以要立个字据),内容是关于房子卖掉的所有款额都给了死者的父母。死者的父母同意了,现在的问题就是咨询怎样立字据从此脱离这件事情。
想请教一下,我朋友的做法本身是否合法,如果合法,他应该怎样立字据,需不需要去公证,是不是一定要委托律师起草才行呢?谢谢大家帮忙!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 应该是这样的:

继承法规定 遗产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遗留财产限度内的偿还责任。

本案例中看,死者的财产由其父母继承,死者父母在继承其财产的同时也就继承了死者的债务,但是并不是说死者所有的债务都要死者父母以他们自身的所有财产来还,而是以死者留下来的财产为限,那部分钱(比如说变卖房产所得)用来还债务就行。

你描述的我不太明白,房子已经在银行抵押贷款了,怎么还贷呢?贷了多少钱?如果银行还有欠债在你同事名下那你同事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而且,以前买房的事情也要说清楚,因为银行存在严重过失,没有核实贷款人信息。
你同事现在其实是可以起诉银行的,要求银行承担一定责任,由于银行人的失误造成了今天的结果。

贷款时要看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贷款人及配偶到场签字,要核实贷款人的工资等基本信息,如果贷款行把业务委托给律师事务所,那么律师事务所还要出法律意见书,以确保贷款人信息准确无误!其实贷款时有这么多关口很难出错的,也知之道银行的人当时是怎么工作的!

还有死者还有公积金贷款,这部贷款是要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你同事的信息,我记得有照片存底。即便没有也有义务跟你同事核实情况,因为电话号码是必留信息,打个电话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我估计死者在买房时跟售楼销售作了点关系,银行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办下来的。。。。哎。。。。

最好是做一个律师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