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麻烦懂法律的人士进来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22:34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委托陈某去收钱(有写过委托书),然后那个人写了张欠条,但欠条上写着欠我爸爸跟陈某钱,实际上欠的钱跟陈某是没任何关系的,他只是委托收钱的人,现在我爸爸要跟那个人打官司,照理来说这个证明文件打官司的律师会写的,可是官司还没开始打,而陈某不是本地人,怕到时候不能马上找到他,所以想提前先准备好这个证明文件,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帮我拟写一份证明或说明书,在法律上能起效用并且成立的,最好规范点的,作用是澄清欠条上的的内容与陈某是没关系的,谢谢!

晕!!!
希望你先弄明白两个基本概念。
1、诉讼当事人2、第三人
这个你在百度搜下就有详细解释我就不粘了。
那么你父亲的案件现在是这样,如果陈某也主张债权的话,他有可能成为原告或者有独第三人;如果他不主张的话,他有可能是第三人也可能是证人。
无论怎样,你父亲案件的诉讼标的是你父亲与“那个人”的债权关系,法院审理和关注的是这个,如果没有其他人提出主张的话,法院不会去确认你那个什么说明书的,他与本案无关啊!!!!!!
2、照理来说这个证明文件打官司的律师会写的
没有人会觉得要写这个东西

你之所以想到要写这样一个证明文件应该是怕欠条上写着债权人是你父亲与陈某两人到时候在法庭上说不清楚,还怕万一陈某主张债权。
所以解决的办法就是你父亲与陈某之间签订一个委托书,写明,由你父亲委托陈某代为索取欠款,陈某与该债权债务无关。
个人认为这个委托书还是很必要写的,因为债权文书上是你父亲与陈某两人的名字,从法律角度来说,你父亲与陈某是共同债权人,诉讼中陈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法院必须依职权追加,否则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还有,如果陈某不愿意在委托书上签字,可以让你父亲把陈某找来谈话并进行录音,在录音中将双方的关系说明白,到了法院如果陈某主张债权你们就可以将录音拿出来作为证据。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这个写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