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劳动合同哪个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16:45
我03年与单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6年,后来由于新劳动法实施,我们单位对所有的人全部重新签订合同,由于我职务提升,公司强制要求我从原日期签订10年合同,但原6年合同我没有上交,我现在按原合同已经到期,请问哪位专业人士,我后来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后来的合同是强制签订的,不签不行,这样是否也有效呢。

1、你说是强制签的,必须保留充足的证据,比如说当时有没有录音什么的,否则有效,官司打不赢
2、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你后来签的合同优于原来的合同

我觉得你是无理取闹。
你属于那种有钱人,你在公司做了那么多年。你不感激公司吗?你为何说公司强制的话呢?公司不强制你签劳动合同的话,对他利益不是有损失吗?
你不想干了,只要辞职就行了。
公司辞退你,要给你补偿金。其实,像你这样的员工,就不应该要什么补偿金。
因为你工作那么多年,出去好找工作。因为你有钱,出去也好找工作。你给公司留个好印象,将来还可以二进公司啊。
总之,我的意思是说,当一个员工在公司做了不到一年,就被公司辞退了,这对员工来说,损失才是很大的,不要补偿金,对不起自己。

如果你们订立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后面那一份合同是有效的。

既然你签了后面的一份合同就证明你和公司同时认可了新劳动法的相关事项,也就产生了法律效力,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