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的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11:59
结婚前是男朋友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朋友的名字的,如果结婚后没有把我的名字添上的话,那么以后如果离婚,这房子是属于共有财产吗?

1、当事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当事人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双方结婚后,对方当事人参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此事进行交涉,交涉未果,对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3、双方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父母对于己方子女的赠与,但是父母有明确意思表示是赠与双方的除外。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9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2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10条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 婚后的按揭款部分是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你放心,是属于共同财产。

刚结婚就想离婚啊,就算知道也不告诉你

现在领证时都会让夫妻双方填一份婚前财产的见证书,并且民政局也会提供相应的公证服务。房子是你男朋友名,那就属于他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有办法证明结婚后,你们是一起还月供的话,那离婚后在婚姻持续期间所支付的费用是一人一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