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关于质量问题的法律条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44:04
八月底我经同事介绍购得一90多平米的二手房.房主是同单位一领导的未婚妻(离婚的)。只看过一次房子,房主未搬家具。之后中间人多次督促交易。最后达成四万元在中间人家里成交。对方拟订的合同,首付三万五,剩余五千元待房产证过户到买方名下后六十日内付清。违约金定五千元。合同除了规定剩余房款交付时间和违约金外再没什么内容。付款一周后房主搬了家具托中间人交给我钥匙。我又去看了房,出现了问题,两卧室之间的墙壁有两道裂缝,可以看出不是一般的裂缝,从顶上一直到下面形成以一个大大的对勾,而且有白灰浆处理过的痕迹。由于是顶层主卧室有相当严重的漏雨现象。我当场就给房主打了电话说明问题后并让她过来看,对方以没时间推托了,我又赶到其单位没有找到她。我通知了中间人表示退房,并退还了钥匙。过户手续也停止了办理。之后我又多次直接或间接找她协商,房主都以合同已经签订,而且她也提供了过户手续为由不予协商。还说让我去上诉。中间人也及不配合解决问题。由于没有经验和过于相信同事造成了这样棘手的问题。我很气愤,这明显的是欺诈行为。而且还有遗留的债务。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她吗?起诉后胜算有多大?中间人明确表示不愿意站出来做证。这又怎么办?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出出招,不胜感激。
房产证现在我手里,六十日马上就到了,剩余五千元我不给她会起诉我吗?

可以不给!!!
房主明显违约,你可以拒绝付款!
因为合同标的存在缺陷!!!!
他绝对告不赢你

你买的房子真的很便宜呢,当时就没想是不是又问题呀。你不给钱应该会起诉你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