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的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36:02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现在想改成我妈的名字,再以我妈的名字卖掉,房管科说需要我出一份什么放弃遗产继承的证明,有懂法律的朋友帮解释一下呗,我要去什么地方办这个证明?我现在在外地户口也是外地的。

你父亲留下的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他们各有50%的所有权,你父亲去世了,他那50%的权利按继承法的规定,由你和你妈平分,(如果你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话)那么你妈现在占75%,你占25%的份额。如果你妈要卖这个房子,原则上讲,就需要经过你的同意,所以需要你出具一个放弃继承那25%的证明。(其实都是一家子,你妈卖了房钱也是给你花,不过这是法定程序)你们可以去当地的公证处,办一个过户的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去房产部门就行了。

广东胡律师:

去公证处办理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

根据继承法,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自动放弃继承的,需要以明示方式作出。现在,你可以以起诉的方式,提起诉讼。

到公证处办理

你自己写一份,去公证一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