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法律连带责任的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7:18:42
我父亲因为几年前的的一个案子现在被牵涉了连带责任
这个案子当初是应为我父亲和另外两的朋友和开的公司应为赔偿问题所被查封
要求三个人赔偿3万多 不过我父亲不是法人代表 当时也没有执行
可是现在都过去十年了 我母亲都退休了 应为什么连带责任把我母亲的退休金给冻结了 不过我父亲的银行存款没被冻结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先冻结我母亲的,她最多也只是连带责任。 怎么我父亲的没被冻结? 我家的房子写的都是我的名字要牵涉连带责任会不会牵涉到子女?子女不负连带责任有没有什么界限?我今年二十二,未婚。我听讲只要没有结婚都要负连带责任是不是真的?
这个案子还有一些别的细节 当时由于一些事情导致 中止执行 而不是 终止执行
现在可以讲是老案子重新反过来了
当时要求三人赔偿十万 一人三万多 可是我怕应为连带责任要求我父亲一人承担十万
现在那两个人都还在 只是财产都转移了
还有就是我们这个区的法院副院长是起诉人的妻子 很多事情都是他们在操作 专门吃这一行饭

我感觉有2个突破口
1、案子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按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申请执行的期限也应该已经过了,为什么会在10多年后,执行冻结呢,可以此理由提出异议。
2、执行冻结,一般都是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作为您母亲的退休金,是不应该作为首要的执行事项。
3、房子只要是你的名字,不会被执行的,应为所有权人是你,这个不要担心。

1、你讲的题目非常不清楚,希望你叙述的更详细一些。

2、按法律规定,如果是你父亲和几个朋友共同创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则不存在“连带责任”问题,你父亲最大也只以出资额为限度承担有限责任。

3、我估计你说的应该是个人合伙,而非有限公司。个人合伙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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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 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 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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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你父亲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也只需要你父亲一人承担即可。如果你父亲以家庭财产出资的,才能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57、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关于“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是指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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