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离职,提前一个月离职,那他有权利收我的违约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6:16:37
我是一名老师,在一家挺著名的培训机构工作。当时是跟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上签订了2年。合同上说因为培训有10000的违约金,如果离职要支付违约金。我现在想离职,提前一个月离职,那他有权利收我的违约金么?因为是分校,又换签了合同,换成分校的合同,这样有影响么?而且他的合同是不是属于违法的?是不是做出来吓唬员工的?因为公司员工的流动率是非常大的!做为教师这个职业 他培训我是否是应该的呢?
我想询问下还有个问题,如果我直接走人,但是我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些它不给我转出来怎么办?而且公司本身就是打着擦边球,他知道自己违法,不让我走。那我做出一些威胁,逼他辞职我,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谢谢大家,我上个月已经提出辞职了,还有这个10000的是培训金,就是说他说培训我花了10000块钱。另一方面公司到现在都没有给我合同,我们还签后,合同是9月1号开始生效,但是公司一直都没有给我们合同。。。。。很惆怅,请各位帮忙! 这是公司离职的规定,谢谢大家,大家请在看下: 中心四月以后入职的少儿英语教师在入职前已经签订了《培训协议》,若在两年之内提出离职时要赔偿交违约赔偿金。所以中心若有四月以后的老师入职,请不予办理老师离职手续,并告知其要缴纳违约金后才可办理离职手续。

你好!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培训内容为 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费用暴扣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凭证一般是指单位能提供培训花费的发票)、以及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培训费用不能作为专项培训费用。《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19条规定: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名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必要的上岗培训、职业培训不属于专项技术培训。

  培训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从合同,如果公司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并且签订了正式的培训合同(在劳动合同内专项注明亦可),那么公司有权利要求你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应不超过培训花费总额,且应按照已服务时限(按月计)除掉相应的一部分。 这种情况建议你跟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友好协商,应该可以减免一部分。

  补充:
  第一:养老保险及公积金法律上都属于你自己所有,公司不可能打这上面的主意。如果他不转出来就必须给你缴纳费用,《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有相关规定。
  第二:公司不签合同是违法的,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如果你声明了公司是违法的,他们还是这种消极不合作的态度,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当然最好还是不要与公司闹翻,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比如你的档案上有公司及部门名字,以后你找工作的话HR会电话调查你以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