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底入职,劳动法如何算工作年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24:12
2005年8月底入职,试用期3个月,11月底转正,直到2009年12月31日为止,按劳动法如何算工作年限?如果年底公司解约,我能拿多少赔偿金呢?

2008.01.01新合同法生效,要分开两个时间段算吗?谢谢!!!!
公司如果不续约,肯定说“你不适合”,“公司经营不好,要裁员”之类的,这样的理由我也可以拿到赔偿金吗???

如果公司要我们签什么“同意解约书”,能签吗?万一签了,还能拿赔偿吗?

4.5年工龄,4.5*前12月平均工资

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可以约定约定不成可以由法院裁决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四年半!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