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帮助以下案例能构成诈骗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4:02:41
父亲离异多年后打算再婚,经朋友介绍结识某女(葛)后三个月查出自己患有肺癌,此时葛称愿意照顾父亲,呆在父亲身边照顾父亲有一年时间,换言之就是同居在一起,父亲为了防止房产纠纷没有与葛结婚,因为父亲膝下有2个女儿,大女儿是与原配所生,原配病故数年后又与第二任妻子所生小女儿,但最后因感情破裂离婚,小女儿由其母抚养。葛女在父亲在世时对大女儿千依百顺声称会当其是自己儿女因为她没有子女,由于葛女在家里有8个兄弟姐妹但是8个全都和她有财产上的纠纷,又称她的丈夫为教育他的儿子后错手将儿子打晕最后把孩子推下楼致死,导致她和丈夫离婚。她频频在父亲面前示弱,父亲和大女儿都很同情她的遭遇,因此对她毫无防备,而大女儿在父亲生病期间精神面临崩溃想到自己的生母已经不在现在父亲又得了不治之症,加上太过相信葛女因为对家庭财产上的问题未和父亲沟通父亲见大女儿的精神状态这么差很担心将来所以将大女儿托付给了葛女,葛女利用自己的口中的遭遇称家里的兄弟姐妹也不能太相信最后父亲的财产问题家中无一亲戚知晓,但是父亲身前和大女儿提过有笔钱留给其将来出嫁用,最后因不想让父亲感觉人还没死就想着钱了所以并没问清家中财产问题,导致父亲最后将家里财产问题全权交代给了葛女。父亲过世后葛女很快变脸很快将父亲遗物丢掉在家不烧饭给大女儿吃,挑拨大女儿和亲戚关系,最后发展到家里的大房间都不让大女儿放东西全是自己的东西原本父亲的东西也逐渐丢掉,大女儿只能呆在小房间,特别说明父亲留有遗嘱房屋是给大女儿的,小女儿给了5万元以供教育,但是只是让葛女居住。父亲在世期间葛女游说父亲怕大女儿将来婚嫁被骗所以遗嘱内容将她写进去目的是守住房子,现在大女儿已经到了谈婚嫁的问题,葛女称父亲看病的钱全部用完,婚嫁的嫁妆问题上一分没有,葛女当时照顾父亲期间住院付医药费全部由她代劳,想知道钱都用在了哪里葛女守口如瓶坚决不交代在家里所有人看清楚,请问这样葛女是否构成诈骗罪?

1、很难认定是诈骗,应是同居期间财产纠纷。

2、如果葛女与老人只是同居、没有结婚证,房子的房产证也还是老人的名字:可以立即将葛女轰出去,房子是老人的个人财产,与葛女无关,因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只要能确定是谁的就归谁,无法确定是谁的才作为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3、如果真有的父亲的遗嘱“房子留给大女儿”:可以立即持遗嘱要求将房子过户给大女儿,将葛女轰出。

4、至于你说的老人的其他财产:如果没有证据说什么都没用,如果有证据证明老人有多少财产(比如存款数额等),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葛女归还,到法庭她拿不出这钱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给老人花了、用去多少,没有证据她就得赔偿:让她守口如瓶、坚决不交代用途,那就由她来赔偿,可如果女儿们没有证据证明有多少钱,连自己都说不清的事,让法官如何判决支持你?

5、不要再想什么诈骗的问题,尽快到法院起诉葛女,让其归还房屋、归还老人的存款,如果知道老人存款的银行、开户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的存取记录。

同居关系而已,按遗嘱办啊,葛女不能乱花钱啊,不该花的花了要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