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进来看一下,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6:34:36
三年前打架,把对方砍了一刀,构成轻伤。前段时间,去派出所投案自首,办理取保候审,找到受害人调解,给对方一万八千元现金,对方谅解签字,民事赔偿完成。派出所说要走程序,案子还要报到检察院,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取保可以取消。请问一下,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有多大,比较担心这个。
案子是不是必须转到检察院,能不能不转!!! 咱市井小民就怕跟公检法打交道。 以后入伍,或者入党政审会不会有问题呀!?!!!!!!!!

本来也不是什么大案子,你自首了,又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就算判刑估计也有很大可能是缓刑。

你这事很难说
当事人这里即使和你已经和解
但作为已经报了案的,派出所还是会走流程
即使你的案子的被害人不对你提起公诉,可是检察院会以公诉人对你提起公诉,所以最终看他们是否对你提起公诉了。
但我觉得问题不大,因为首先,你是取保候审,又和被害人和解!刑事责任是肯定要追究的,即使检察院对你提起公诉,还是会给你向法院求情从轻处理的。我想一般是应该判处你罚金作为最后的宣判!
流程是必走的,即使被害人撤案,还是要提交检察院的,因为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了,所以就是看检察院的怎么写公诉书了

这个程序是必须的。
因为这个是公诉案件,所以按照程序还是得走的。
一般这种情况,检察院还是会提起公诉,但是放心吧。被害人原谅你了。而且赔偿损失。最多也就是判个刑然后给你判缓刑。也就是不用去监狱里面,等期限过了之后再宣布不再执行。
当然检察院有可能以犯罪行为轻微,可以不起诉而不予起诉。
但是放心吧,没有什么事情的,要是怕的话去走一下。

广东胡律师;

对方同意了你的民事赔偿,但是如果对方是轻伤的话,那就是刑事案件是要经检察院,不过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根据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的情况可能套用这个比较合适。
你首先有自首情节;对受害人也进行了赔偿,对方也谅解了。
检察院可能会根据你的情况,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吧。 如果提交到法院,也不会很重。

刑事诉讼由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由受害人提起。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且移交检察院就没有追回的可能了,也就是说,即便赔偿也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作为减轻刑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