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实测面积比预售面积大了17个多平方米,该由谁来埋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58:54
买了一套138.48平方米的商品房,结果交房时被告知比这个面积多了17个多平米,叫补钱,法律上来说是该我来承担这17个多平米的差价吗?而且这样一超,我还得交纳豪宅税!算下来,我得多出好多钱啊!
那国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1. 合同签订好但交房时房子面积变大的,根据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关于合约面积和产权面积的偏差的相关约定为准。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17/138.48=5.9/100>3/100
根据规定里面(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你只要付多7平多的钱就可以买到17平!你说你是亏还是赚啊?

加上7平好像就算是豪宅了哦?145是界限好像,那样是另外算法

按照合同办事了。最好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