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些劳动法的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5:24:20
1)我与单位在08年三月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可是在今年11月由单位劝退,可是法律没有劝退这一条呀。那现在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除了正常的失业保险是否单位还应该支付我几个月的工资呀?
2)现在我们还没签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呢,而且也没通知我去签,那今年的供热费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今年的供热费比每年发的晚。这个是否有什么具体规定的时间发放呀?)
3)我还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休息日安排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两倍工资,双休日一天换工作日两天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2.《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如果单位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标准为,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收入为准,不满一年满6个月的,按照一年来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来计算。
2、可以要求公司将福利费用给你。
3、还要注意,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则可以要求补交,没有支付加班费用,可以要求补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你,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

1.这属于单位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的单位不能单方面辞退你,否则就是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满一年半不满二年的工龄支付你2*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你愿意接触劳动合同并且签订解除合同协议,那么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你满一年半不满二年的工龄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供热费属于福利,按照单位的发放规定执行,理应发放的就应及时发放给你。

3.注意事项:在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没有谈妥之前,千万不要前离职手续。也不要写辞职书,你不需要写辞职书,因为是单位辞退你。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1)建议你不要自动离职;否则你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如公司解除合同,按你所述的工作年限1年零8个月,应当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
2)福利不属于正常的工资范畴。无法要求。
3)注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别签成自动离职书。 查看5险公司是否为你缴纳。未缴纳的,要求公司支付

1、按你的合同期支付
2、认为可以,多与公司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