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中的土地纠纷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1:32:33
03年二亩土地种的玉米和竹笋,后来政府征地按每亩550元赔偿了农户,(这550是什么也不清楚,可能是青苗费吧)没有赔偿竹笋钱,农户不同意,然后当地政府说可以日后赔偿,于是农户先拿了这些钱。但一直到2009年政府也没动用这些地。这期间农户早就改种成了樱桃树,现在政府要征用这些地,却并不按现在市价和土地政策规定的征地标准予以赔偿,理由是当年农户已经同意了,并且已经拿了钱,所以可以进行征用。
请问遇到这样的土地纠纷该怎么办?明显的不合理,农户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权益?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找哪个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希望相关人士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不算合同,算一张收费单,那有用吗? 当地乡镇政府截访,并威胁说找谁也没用!

建议找焦点访谈之类的电视节目曝光,到时候政府不得以会给你们解决的。明显的不合理但是现在上访很困难,谁又能保证你上访的那个官员和你们当地政府没关系?所以曝光,让大众监督他们解决。

你们签了字了吗?
如果签字了,那么就没有办法了。
你们可以去找上级机关。
这种事情这么说吧。法律不顶用。

可以去找上级机关反映一下

当时拿钱的时候有没有签订有关合同?
如果没有任何证明文件,那就不能征用
相反,则可以

补充:
收费单有没写明收费用途.
这种东西在法律上就没用了.可以不予征用.
乡政府算什么呀.还有大大的上级.可以去找.
当时谁叫他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