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商场这样做,我能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1:26:25
我在商场(私营)干了快三年.前两天碰到了不讲理的顾客.我被投诉了.
我自己也很委屈.当时商场说你回家休息,等消息.现在一个星期过去了,没给我联系.我打电话过去,他们说不让我干了,我们那签有合同,但是从没给交过保险.只是个别人交.大部分人都没交.我能要赔偿吗?能赔偿多少钱?

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以及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要求赔偿,如单位不予支付,可前往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请求单位支付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个月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补缴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赔偿因失业保险不能补缴,造成的失业保险损失(具体金额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全国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单位应赔你6个月工资,不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