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与遗嘱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6:06:27
如果:
1.甲(父亲) 乙(长子)丙(次子)

甲已去世无任何遗嘱。。继承的顺序是如何排列的。

2.甲留有遗嘱。确所有财产继承权归于乙。丙是不是在法律上任何东西也得不到。

3.房屋继承权利协议。

如果甲把房屋继承权过户给乙,但是又签了合同,甲未去世,乙不得将房屋卖出或者贷款。是经过公证的。是不是有效合同。

以上3个问题。都是单独的。没有连接关系。

如果有,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认定的。

1、甲(父亲) 乙(长子)丙(次子)

甲已去世无任何遗嘱。。继承的顺序是如何排列的。
这个情况没有顺序,乙(长子)丙(次子)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甲留有遗嘱。确所有财产继承权归于乙。丙是不是在法律上任何东西也得不到。
是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遗嘱无效的话。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房屋继承权利协议。如果甲把房屋继承权过户给乙,但是又签了合同,甲未去世,乙不得将房屋卖出或者贷款。是经过公证的。是不是有效合同。
继承权不是所有权,不可能办理什么“过户”手续。
估计说的是个什么附条件赠与合同
无论是什么合同,至少
关于:甲未去世,乙不得将房屋卖出或者贷款。
的约定不会影响合同是否生效。

你好,我是发地产律师
1、同等顺序,一人一半
2、假如乙丙都成年的话,甲有权遗嘱把财产全部给乙。但是如果丙是未成年人,必须为其保留一定份额。
3、合同有效,属于附有负担的赠与合同。但是乙是否已经获得财产权,需看是否已经登记过户。
4、最后一问看不懂。但是你要明确一点,甲有权利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这点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前提:甲的配偶已经去世
1、乙 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甲的遗产!
2、若遗嘱确认有效力,则是如此。若丙未成年,则不可
3、是有效合同,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以上是假设甲的配偶死亡前提下成立,如甲的配偶生存,一切都不成立。

乙 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甲的遗产
合同有效,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1,平均分。如有其他继承人存在依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