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能得到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11:29
本人在公司工作大约有半年左右了,一进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书。由于公司是私营小企业,不是很正规,次月15日领上个月的工资,发的都是现金,没有确实的证据,前四个月帮我加的是小城镇保险金,并且每月从我工资里扣了500元的加金费用,而不是城镇保险,当我发现时,及时向公司提出。并且还少加了一个月的金,公司说会帮我重新改成城镇保险。但之后的两个月发工资时,总是一再拖延时间,敷衍了事。
本人于11月21日提交了辞职信,如果做到11月底,就走人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并且连工资也拿不到吗?还有之前的加金的钱。能得到相应补偿吗?

1,违约金必须在合同内有违约金条款且条款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
目前一般只有在涉及核心机密商业竞争,或者存在有价培训的情况下才存在违约金
不涉及违约金或合同内违约金条款明显违法的,可以认定无效
2,无论何时辞职,只要签订合同的就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公司
3,已实现劳动付出的月份,可以要求工资。公司拖欠的工资可以主张。
4,如认为公司上的保险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但是月长石可以告诉你:你的胜诉率不高。
目前劳动法规定的是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但是具体按什么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必须按照实际收入缴纳。
因此,有些公司会利用这一条款。由于部分地区,比如月长石所在的南京,虽然是一个城市,但是保险缴纳基数不同,包括一个区在内都会有不同,如南京六合区,原属大厂区部分(大厂和六合并六合区)按照主城区标准,而原六合县部分则按照六合标准缴纳,两者标准差距达到100元以上。所以,缴纳地方保险还是城市统筹只要不违法就很难维权。
5,自己辞职,不存在补偿问题。

广东胡律师:

你这个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以下:

1、补齐你应得的相关社保;

2、补齐拖欠的工资。

你这个情况不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

你自己违反合同的
肯定不会赔偿你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最好是协商解决.